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,金源小学一年级9班开展了“宪法日”主题活动。
首先,大家了解了宪法日的由来,知道了从2001年起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,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。今天是第19个宪法宣传日。
2001年12月4日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法制宣传日,将宪法实施日定为法制宣传日,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。
我们还讲解了法制宣传日标志的意义,在老师的讲解下,大家明白了“法”字的“水”部放射出三条弧形光带,寓意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像光芒一样在全社会传播,同时又如一只用于宣讲法律知识的喇叭。“法”的“去”部,造型如一把金钥匙,插在三条光带中,象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开启法律知识之门,启迪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。
最后,我们复述了历年宪法日的主题,让大家明白习近平爷爷的法治思想,也在孩子们心里种下了依法治国的种子。
我们约定,明年12月4日,我们就开始进行宪法晨读,做学法、守法、遵法、用法的少先队员。
谢可人老师供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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