​​​​​​​ ​​​​​​​ ​​​​​​​​​​​​​​ 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世纪金源学校 ​​​​​​​

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森林草原防火的一封信


尊敬的中小学生家长朋友:

森林草原资源是维护生态平衡和保障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物质基础,保护森林草原资源是我们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和责任。当前,我市已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,为保护好我们的生存环境,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,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土生态安全,每位家长、学生要带头遵守和维护好森林草原防火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,共同做好全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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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森林草原防火最基础、最关键是工作是抓住源头,严管火源。要遵守火源管理制度,消除火灾隐患,为此,家长要从防火教育入手,要严肃教育子女,使其认清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,提高森林草原防火意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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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,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;不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吸烟、烧纸、烧香、烧蜂、烤火、野炊、不使用火把照明;不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;不烧山狩猎、不焚烧垃圾;未经批准不进行烧灰积肥,烧地(田)埂、甘蔗地、牧草地、秸杆,烧荒煤炭等野外农事用火。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内,禁止野外用火;禁止擅自进入封山范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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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学生、家长要互相学习,互相监督家人、邻居,特别是精神病人、聋哑、智障等特殊人群,不能野外用火。要明确防火责任和失火应承担的后果:学生失火,家长和教师共同负责;痴、呆、聋、哑、精神病人等无行为能力人失火,监护人和监护单位负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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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根据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、《森林防火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等抢险救灾工作。发现他人在林区用火,要及时教育和制止,如制止不了,要及时向政府等相关部门报告。发现森林草原火情,要立即拨打森林草原火警电话“12119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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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防森林草原火灾,保护森林草原资源,保护生态环境,让我们共同努力,使家乡天更蓝、山更绿、水更清。

 

昆明市教育体育局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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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字:本站原创
图片:信心宣传中心
编排:孟星宇
一审:来源​昆明市教育体育局
二审:陈国栋
三审:崔汝坤
签发:王英
时间:2022-12-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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